新政赣州市:双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首付比例降低至20% |
发布日期:2022年06月29日 |
       近日,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(赣市公管委字[2022]1号)》,
 相关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。        《通知》明确将提高双重支付员工贷款的最高额度。双薪职工(夫妻)家庭在中心城区(包括章贡区、赣州经济开发区、榕江新区、赣县区、南康区)购买(建)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至60万,
 其他县(市、区)40万至50万。        在中心城区购买(建)自住住房的单身人士(配偶)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变为50万元, 其他县(市、区)不变为40万元. 《通知》明确, 降低首贷和购房首付比例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, 首付比例由目前的30%下调至20%,
 贷款或提取总额不超过总价的80%。购买的自住住房。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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